河北:防汛问题隐患整改 6月10日前“交卷”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潘文静)按照国家防总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省防指领导要求,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从3月初开始对本区域本部门防汛隐患进行了排查整治,并于5月11日至18日派出6个督查组进行了督导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省防办建立了台账,采取“一市一单”的方式向各市交办。这是记者近日从省防办获悉的。
3月初,各地自查共发现问题隐患2087处,分级建立了隐患问题台账,明确了整治主体、责任人,汛前已全部进行了整改或制定了应急度汛措施。省防办督查组对48个县(市、区)的25条河道、33座水库、29座尾矿库、25个山洪地质灾害点、29个山洪灾害易发区村庄、10座闸涵枢纽、18个涉河施工项目、18座橡胶坝、46个城市低洼易涝区,以及35个县(市、区)的体制机制建立、物资队伍准备和应急实战演练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共发现隐患问题216处。
省防办提出,总体上看,各地各部门对防汛工作高度重视,积极主动抓好各项备汛工作,为实现平稳度汛奠定了基础。但也发现仍存在一些隐患问题,亟需加以解决。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及时消除隐患;对督查组新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对照问题清单,逐项分解到县、到部门、到单位,定标准、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做到“整治一处、销号一处”。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省防办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筑牢红线意识,针对山洪灾害易发区危险村庄、小型水库和尾矿库“头顶库”、山区沟道沿河村落、南水北调工程沿线村庄、河道内村庄等关键部位,城乡接合部、危旧房屋、山区校舍等重点区域,交通干线、电力能源等重要基础设施,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做到“查严、查细、查实”,并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专人负责督促整改,及时有效防范化解。各地整改情况要于6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省防办。省防办将适时组织抽查,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责任编辑:小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