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2月20日在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黄明耀
各位代表:
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省委坚强领导和最高法院监督指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省法院受理案件117.65万件,结案111.76万件,结案率为95.00%,同比上升1.96个百分点;其中省法院受理1.80万件,结案1.65万件,全省法院保持收结案良性循环。
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新冠疫情突发以来,特别是面对今年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全省法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完善服务“六稳”“六保”司法举措,坚决为抗疫护航、为大局服务。
迅速建立服务保障机制。压实防控工作责任制,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和涉疫情案件工作专班,先后制定下发服务保障实施意见、通知通告等文件24份,调度指导全省法院围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加强司法服务保障。石家庄中院开展“亮身份、上一线、当先锋”志愿服务活动,邯郸中院尝试对医疗卫生人员适用人身保护令,衡水中院建立法官咨询服务团队,承德中院开展“抗击疫情党旗扛”活动,全省法院组织5300余名干警直接参与一线联防联控。与公安、检察联合建立信息通报和会商机制,建立涉疫情民商事案件审理情况通报机制,与行政机关特别是地方防疫部门加强对接,保障疫情防控在法治轨道上依法有序开展。
妥善审理涉疫情案件。严格落实“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严厉打击暴力伤医、哄抬物价、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一审审结米志强故意杀害防疫检查人员等涉疫情犯罪案件162件214人。主动排查化解涉疫情矛盾纠纷385件,妥善审理因疫情引发的劳动争议、房屋租赁、旅游合同纠纷等案件。对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企业依法慎用强制执行措施,积极协调解决涉疫情防控企业查封190起,助力被执行企业复工复产。
全面加强网上诉讼服务。开辟涉疫情案件“绿色通道”,妥善解决因疫情影响群众参与诉讼的各类困难。与省律协联合举办网上诉讼、调解知识培训,全省法官、律师共2.3万人接受培训。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服务平台、“河北移动微法院”等在线办理诉讼事项,共网上立案44.49万件,网上缴费30.48万次,网上开庭4.29万次,在线调解3.59万件,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经验做法在全国法院推广,沧州中院在全国法院相关会议上作典型介绍。
二、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积极推进平安河北建设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90万件6.86万人,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等犯罪。依法严惩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等犯罪,审结董秀芬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等重大案件,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始终保持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高压态势,审结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981件,涉枪涉爆、涉赌涉黄犯罪案件1964件,社会治安保持平稳有序。
全力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聚焦“案件清结”,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三年来,一审审结邯郸贺金山等涉黑案210件,保定庞文剑等涉恶案1840件,审判质效始终位居全国法院前列。力推“打财断血”,综合运用判处财产刑、追缴、没收违法所得等手段,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开展“黑财清底”专项执行行动,判决生效涉案财产26.00亿元,执行到位25.83亿元。强化深挖彻查,向相关部门移送涉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共1118条。推动源头治理,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提出司法建议1477份。
严惩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依法妥善审理了胡怀邦受贿案、李令成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483件953人,其中原县处级干部48人、司局级以上干部19人;深入开展追逃追赃行动,彰显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制定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报送等规定,进一步完善纪法衔接机制。
责任编辑:小颖




